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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信部扩大备案系统短信核验试点范围的通知

22个省份需短信核验: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云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黑龙江省、安徽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天津、甘肃、青海、西藏、宁夏、新疆、海南。

根据工信部《关于扩大“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短信息核验试点范围的通知》(工信管函[2018]1590号)要求,本次试点工作分两批次新增15个短信核验试点地区:

首批试点省份:天津、甘肃、青海、西藏、宁夏、新疆、海南;

第一批次:2018年9月10日,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云南等7省(区、市)开展试点工作。

第二批次:2018年9月24日,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黑龙江省、安徽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等8省(区)开展试点工作。

短信核验方式:以上省份的备案提交后,主体负责人(法人)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会接收到工信部的验证短信,收到验证短信后,请在48小时内根据短信提示链接至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页面,输入验证码与相关信息完成验证工作。未及时短信验证的备案将被系统自动退回。

提示:一般备案核验短信在提交备案数据后30分钟内就会马上收到,如果超过2小时未收到,请尽快联系我们反馈。部分省份超过24小时未验证就会失败退回。

(短信核验,输入验证码,手机号,身份证后六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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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备案所有负责人都验证后的截图,会提示你该请求将提交管局审核)

手机短信带有网站入口,可直接点击进行网站输入信息进行核验。电脑操作验证如下:

工信部ICP备案网址:http://www.beian.miit.gov.cn/

点击网站下方选择所属省份管局系统。然后点击右侧备案短信核验。输入信息进行短信核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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